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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一、 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组织、安排实施合川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二、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 三、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委托监督报监手续,收取监督费并实施质量监督。 四、 向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受委托的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报告。 五、 对建设各方的工程质量违规行为采取行政措施;对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工程与建设各方,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进行行政处罚。 六、 负责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监督及住宅工程质量的分户检验。 七、 负责工程质量鉴定的管理工作,包括灾后受损质量检测鉴定的管理,未按工程建设程序报建的工程质量鉴定。 八、 完成上级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川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受合川区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安全站主要有下列工作职责:
一、深入宣传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市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不断提高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对全区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和装饰装修工程等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审核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组织对施工企业的考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跟踪管理和对参建各方行为监督及对机械设备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施工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格提出安全审核意见。
六、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和检查,对符合标准的准予使用。
七、组织(参与)建筑安全大检查。
八、组织(参与)重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九、负责重庆、合川两级安全文明建筑工地的推荐、初评和安全文明施工的投诉及处理工作。
十、负责推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新技术。
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赋予的其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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